障碍物限制面评估:
评估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《机场》的规定,以确定项目位置点是否突破障碍物限制面。若突破该面,应视为重要障碍物,经过进一步航
行研究,以确定项目是否对飞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。评价障碍物的准则包含在《航行服务程序-航空器运行(PANS-OPS)》(DOC 8168)中。
飞行程序评估:
飞行程序评估包括传统仪表程序评估及PBN程序评估。传统和PBN程序评估又分为进、离场评估,进近程序评估等。
飞行性能评估:
飞机性能分析包括净空障碍物分析、起飞限重分析、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评估、起飞越障分析等内容。
导航及灯光设施评估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(GB6364-2013)《航空无线电导航台(站)电磁环境要求》(2013年11月12日发布,2014年7月1日实施)及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H/ 5001-2000《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》对导航及灯光设施进行评估。